字典中的定義可能會告訴我們,基督徒是那些相信耶穌是基督,並以祂的教義為宗教基礎的人。然而,這樣的定義並未完全捕捉聖經中基督徒的真正含義。「基督徒」這個詞在新約聖經中僅出現了三次(使徒行傳 11:26;26:28;彼得前書 4:16),首次出現在安提阿,形容那些行為、舉止和言論像基督的人。
但隨著時間的推移,「基督徒」這個詞逐漸失去了它原有的深刻含義,常常被用來指代具有宗教背景或崇高道德價值的人,而不是那些真正重生、跟隨耶穌的人。
聖經教導我們,做好事並不能使我們被神接納。一個真正的基督徒相信耶穌基督,包括祂在十字架上為罪而死並在第三天復活。「凡接待祂的,就是信祂名的人,祂就賜他們權柄,作神的兒女」(約翰福音1:12)。真正的基督徒的標誌是:愛人如己並遵守神的話語(約翰一書 2:4, 10)。他們是神的孩子,神大家庭中的一分子,是在基督裏被賦予新生命的人。
原文:https://www.gotquestions.org/T-Chinese/T-Chinese-what-Christian.html